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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诗教》竭诚欢迎诗人、学者和诗教专家惠赐稿件

一、已经取得诗教先进称号的单位提供“保先”的创新经验和事迹;欢迎正在申报单位的“争先”、“创先”的经验和事迹;诗教的最新动态消息;各地党政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领导层对诗教的支持、指导事迹等。要求言简意赅,中心突出,一般每篇文章不超过2500。经验、成果、事迹、动态、消息类文章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二、诗教理论的研讨文章。
三、开展校园诗教学校的师生作品展示。欢迎指导教师、诗词组织组稿、精选寄送,对学生习作要求改动最少,保留原意最多,情调积极向中。以格律诗为主,传统诗为主,兼容少量作民族化探索的短小新诗优作。
三、请诗词名家惠赐近作、力作,为词林新军提供当代诗词的范作。发表时只选不改。
四、欢迎青年诗人和爱好者投寄作品,您们与校园学子较少代沟,是校园诗词的近邻、友军,影响最为直接。请示作者年龄和真实身份,附合要求者优先发表。
五、欢迎广大各界诗词爱好者赐稿。择优采用。
六、欢迎书画家或爱好者惠赐佳作,小尺寸原件及照片均可。
七、稿件采用后,以报代酬,来稿不退。

来稿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中华诗教》编辑部
邮 编:310018 电话:0571-86928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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