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诗词与楹联学会文件
浙诗联发【2018】第19号
关于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团体会员单位、省学会各工作部门:
为加强省学会会员规范管理,发展更多诗词楹联人才和爱好者入会,保证现有会员队伍稳定,改善学会人才结构,经研究决定,现将学会会员发展与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关于发展研究评论类、管理培训类诗词楹联人才入会事项。
当前,我会发展会员工作中注重对会员创作水平审核,保证了会员队伍的创作水平。为进一步加强学会的学术研究,进一步推进诗教等创先活动及诗词与楹联活动的组织管理,改善学会人才结构,在继续发展创作类会员同时,拟吸收发展以下研究评论类和管理培训类会员:
1.有一定诗词与楹联学术研究和评论水平,在公开刊物或市级以上诗词楹联等刊物上发表两篇以上相关学术论文或欣赏、评论文章(每篇不少于1000字),正式出版有诗词楹联学术专著的研究人员;参加过两次省级及全国性相关研讨会,且论文入编会议论文集的人员。
2.热心诗词楹联事业,具有社团工作经验,在团体会员单位中担任副会长(副社长)及以上职务的人员。
3.热心支持、组织诗词楹联等普及工作,在省学会及中华诗词学会、中国楹联学会组织的创先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骨干人员。
4.具有社会活动和组织能力,成功组织全省、全国性诗词楹联等采风、研讨、征集、比赛、培训等相关活动两次以上的主要组织人员。
望各团体会员单位积极推荐上述人员入会并提供相关推荐证明材料,其创作水平在原有入会标准的基础上可适当放宽。
二、关于理事及以上职务的会员在同类组织中兼职事项
鉴于目前国家对社团管理不断规范,省学会要求凡我会理事及以上职务的会员准备在其他省级诗词、楹联、散曲、辞赋等社团组织中兼理事以上职务的,需事先书面报备我会;担任我会常务理事及以上职务、工作部门负责人职务的,在其他省级相关社团兼职一般不宜超过三个,以保证在我会所任工作精力到位。
我会团体会员加入其他省级相关社团组织作为团体会员的,须事先报经我会备案。
申请加入我会的团体会员、个人会员,在申请报告中须注明之前加入的其他省级相关社团组织情况。
三、关于大力发展中青年诗词爱好者入会事项
为进一步推进学会会员年轻化,希望各地诗联学会、各团体会员单位注重发现、培养青年诗词爱好者,并向省学会积极推荐。特别是党政机关中的中青年干部、学校中青年教师及在校学生、企业青年工人等诗词联曲赋爱好者,要优先推荐入会,并注重加强对他们的“传帮带”。
上述事项,建议各市诗词楹联学会、各团体会员单位在各自的会员发展管理工作中参照执行。
浙江省诗词与楹联学会
2018年10 月8日
附:1《浙江省诗词与楹联学会团体会员登记表(2018年版)》
附:2《浙江省诗词与楹联学会会员登记表(2018年版)》
附:3《申请加入浙江省诗词与楹联学会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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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
报: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发:各市诗词楹联学会和直属团体会员单位、省诗词楹联学会各工作部门
附:1《浙江省诗词与楹联学会团体会员登记表(2018年版)》
诗词学会(诗社)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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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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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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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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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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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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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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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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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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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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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其他省级社团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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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概况(包括吟咏活动、开办讲座和培训班、辅导青年诗词爱好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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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刊、诗集编印情况(包括刊名、集名、刊期、已出期数、发行或分发范围、读者反映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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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年 月 日(盖章) |
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附注: 申报单位必须同时上报下列附件 |
1、 学会成立时审批机关的复印件 2、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 学会领导班子名单 |
附:2《浙江省诗词与楹联学会会员登记表(2018年版)》
会 员 登 记 表 姓名:_____________ 浙江省诗词与楹联学会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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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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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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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 片 (一寸 彩照 两张) |
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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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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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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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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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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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他省级社团任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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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未离 退 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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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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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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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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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会类别(打✔) |
创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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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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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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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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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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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创作类会员:请自撰诗词、楹联或散 曲、辞赋共八首(副),作为会 员登记表附件一并上报。其中须有两首律诗;联须包括3句及以上联。 2、申请学术评论类会员:除申报作品外,请自撰诗词、楹联或散曲、辞赋共 二首(副),请注明学术成果。 3、申请管理培训类会员:请自撰诗词、楹联或散曲、辞赋共二首(副),请 注明组织管理培训成绩。 附作品:(另附纸) |
介 绍人 意 见 |
签名(需两名正式会员) 年 月 日 |
推荐单位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省学会组宣部意 见 |
审批人(签名) 年 月 日 (省学会盖章) |
此表复印有效
附:3《申请加入浙江省诗词与楹联学会有关事项》
申请加入浙江省诗词与楹联学会有关事项
发展对象:在浙长期工作生活或浙籍年满18周岁,遵守学会章程且能够正常参与学会活动的诗词、楹联、散曲、辞赋爱好者。
申报要求:一般需先加入本会所属团体会员(各地诗联学会、诗社等),填写《浙江省诗词与楹联学会会员登记表》(附两张一寸照片),由两名本会会员推荐,所在团体会员同意。
作品要求:
1、申请创作类会员需自撰诗词、楹联或散曲共八首(副);作为会员登记表附件一并上报。其中须有两首律诗,联须包括3句及以上联。
2、申请学术评论类会员:除申报作品外,请自撰诗词、
楹联或散曲、辞赋共二首(副),请注明学术成果。
3、申请管理培训类会员:请自撰诗词、楹联或散曲、辞
赋共二首(副),请注明组织管理培训成绩。
审批时间及程序:由学会组宣部每季组织审批一次,审批通过后在《浙江诗联》杂志公布。
会费缴纳:入会会员按五年为一个缴纳周期,五年共250元(新会员另加会员证工本费10元)。
浙江省诗词与楹联学会
2018年10 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