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青春诗会”选拔
暨第五届浙江省 “青春诗会”征稿的通知
为更好地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配合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浙江省四条诗路文化带及宋韵文化建设,奋力推进“两个先行”,进一步振兴中华诗词,大力弘扬传统文化,发现优秀青年诗词人才,培养诗词后备力量。浙江省诗词与楹联学会决定举办第五届浙江省“青春诗会”征稿及评选活动,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推荐给《中华诗词》杂志社,参加全国的“青春诗会”评选活动。
一、主办单位
第五届浙江省 “青春诗会”由浙江省诗词与楹联学会主办,学会青年部负责承办具体事宜。
二、征稿范围
浙江籍或长期在浙江定居、学习、工作的,年龄不超过四十五周岁的青年诗人均可参加(1978年1月1日后出生)的青年诗人。
三、征稿内容形式
每位应征者发送10首中华传统诗词(诗、词、曲)至指定邮箱,不接受新诗。其中一首必须是以党的二十大为题材的作品,二首必须现实题材作品,其他内容不限。要求格调高雅,积极健康,内容丰富、感情真挚。符合传统诗词格律,用韵可采用平水韵、词林正韵、中原音韵、新韵,但不得混用。
投稿只接受电子版,小4号字宋体排版。标题加粗,律绝两句一行,词连排,过片空两字。40周岁及以下的作者请在稿件后面注明以下内容,以便我会向中华诗词学会推荐。
①本人100字以内诗词观一则;
②出生年月(限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工作单位和职务;
③姓名、详细通信地址及邮编、电话、电子邮箱;
④身份证照片(正反面)。
非浙江籍诗友请提供“在浙江学习、工作三年以上”的单位盖章证明影印件,或者盖有单位公章和本人正面免冠照片的学生证、工作证影印件。
四、征稿截止时间、邮箱
征稿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至2023年1月10日,投稿信箱为353627604@QQ.COM。
五、评选及推广
浙江省诗词与楹联学会将组成评委专家组进行评选,优秀作品将推荐给中华诗词学会参加全国“青春诗会”的评选(40周岁以下),同时在浙江省诗词与楹联学会会刊、微刊做专题展示。
浙江省诗词与楹联学会
2022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