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诗词自注之我见
星 汉
一首诗词是一件完整的艺术品,如果注释过多,会影响诗词完整性,甚至给读者一种支离破碎的感觉。清代诗人萧雄说:“作者自注,前人讥之”(《西疆杂述诗·例言》)。少量加注,倒也无妨。但是大量加注,或加长注,似不可取。那样会喧宾夺主,破坏了诗词的整体艺术。
先秦诗歌,没有自注,《诗经》、楚辞,都是如此。其中重要的原因,就是它们当时都能“唱”。后来的宋词、元曲,也是同理。演唱者总不能在表演时停下来,说明歌词中的某个词语的意思。相声京剧《萧何月下追韩信》中扮演萧何的侯耀文摘掉髯口,解释“角书,就是那介绍信”,也只是相声逗乐。
一旦诗歌不能唱了,主要是用眼睛“看”,而不是用耳朵“听”,最后成了案头文学,自注也就自然而然地出现了。
诗词中的自注,笔者所见多为“题下注”“句后注”“诗后注”三种情况。
“题下注”,这种注释大都是对题目中地名、人名的解释,如杜甫《万丈潭》,题下注为:“同谷县作。”表明万丈潭在同谷县;《赠比部萧郎中十兄》,题下注为:“甫从姑子也。”表明萧郎中是自己的远房表兄。
“句后注”,大都是一种说明性的文字,如杜甫《奉留赠集贤院崔于二学士》中“谬称三赋在,难述二公恩”两句,句后注为:“甫献三大礼赋出身,二公常谬称述。”其用意一是感谢崔国辅、于休烈的恩德,二是说明三大礼赋影响,也多少有些“自我表扬”的意味儿。白居易《杭州春望》尾联:“谁开湖寺西南路,草绿裙腰一道斜。”后有注为:“孤山寺路在湖洲中,草绿时,望如裙腰。”如无此注,对于“裙腰”二字的理解便费些周折,但是用心的读者还能琢磨出来。笔者发现,唐人诗中“题下注”和“句后注”数量很少,所注字数也不多。
宋人诗中“题下注”和“句后注”数量也少,而且自注的字数也少。如苏轼《碧落寺》,题下自注为:“在英州下十五里。”是说明“碧落寺”的所在位置。其“句后注”如《游金山寺》中“江心似有炬火明,飞焰照山栖乌惊。怅然归卧心莫识,非鬼非人竟何物?”其自注为:“是夜所见如此。”苏轼此注的用意在于说明,他真的看到了江心的炬火,而不是想象。在今天,可能有人说:这就是飞碟。
古人比较长的自注也有,如苏轼《壬寅二月,有诏令郡吏分往属县减决囚禁。自十三日受命出府,至宝鸡、虢、郿、盩庢四县。既毕事,因朝谒太平宫,而宿於南溪溪堂,遂并南山而西,至楼观大秦寺、延生观仙游潭。十九日乃归。作诗五百言,以记凡所经历者寄子由》一诗,是88字的长题,500字的正文,句后注10处,凡471字,最长的一处是190字。写这首诗的目的,苏轼在诗题的最后一句说得明白,就是“凡所经历者寄子由”。这首诗是26岁的苏轼的“日记”。苏轼当官不久,首次“出差”,用诗的方式把所见所闻告诉弟弟苏辙,当时的苏轼恐怕无意将此诗“发表”。只用诗的正文就缺少了纪实性,大量加注可以使苏辙看得更明白。严格地说,这是“韵文”,不是真正的“诗”。
再如林则徐《赴戍登程,口占示家人》二首其二:
力微任重久神疲,再竭衰庸定不支。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谪居正是君恩厚,养拙刚于戍卒宜。
戏与山妻谈故事,试吟断送老头皮。
对此诗的末句,林则徐自注为:“宋真宗闻隐者杨朴能诗,召对问:此来有人作诗送卿否?对曰:臣妻有—首。云:更休落魄耽杯酒,且莫猖狂爱咏诗。今日捉将官里去,这回断送老头皮。上大笑,放还山。东坡赴诏狱,妻子送出门皆哭。坡顾渭曰:子独不能如杨处士妻作一首诗送我乎?妻子失笑,坡乃出。”这个103字句后的长注,林则徐的题目说的明白,是“示家人”的。从内容来看,很明显是给妻子郑淑卿作解释的。
清代的西域诗人中,有两位以写风情为主大型组诗的诗人,他们是纪昀和萧雄。其注释可算诗中的另类。纪昀有七绝《乌鲁木齐杂诗》160首,萧雄有七绝《西疆杂述诗》140首。他们的诗作,不仅仅是“句后注”,而是有大量文字的“诗后注”。纪诗是以诗求文,萧诗是以文求诗。纪诗的“诗后注”二三百字者,不在少数;萧诗“诗后注”三四千字者,不在少数。他们的诗和文不可或缺,如无注释,诗便难通。它们的价值不在于诗,而在于文。这类注释,不能和以上所说的“自注”同日而语。
对于唐宋诗人的“自注”,我们不妨可以这样说:即便是不出注或是在后来的传抄中将注释丢失,读者对诗意的理解也不会出现偏差。笔者以上所举个例就是如此。就是苏轼的《壬寅二月诏令……》一诗,不去阅读自注,读者也能理解全诗。如果离开自注,读者便不知所云,那么这首诗就是失败的作品。今人的作品也应当这样去衡量。
原生态的词,是唱给人听的,理论上是不可能加注的,特别是不能有“句后注”。但是到后来失去曲谱,诗词合流,词也只是长短句的“徒诗”,只能“看”,不能唱,词人加注,也在情理之中。
林则徐谪戍伊犁。在乌鲁木齐的戍客黄濬(壶舟)写诗给林则徐,林则徐以《金缕曲》词作答。林则徐与黄濬的和作,都有“句中注”。请看《金缕曲·寄黄壶舟》:
沦落谁知已?记相逢、一鞭风雪,题襟乌垒。同作羁臣犹间隔,斜月魂销千里。爱尺素、传来双鲤。为道玉壶春买尽,任狂歌、醉卧红山觜。风劲处,酒鳞起。(原注:来诗有风劲红山起酒鳞之句,仆极赏之)。
乌丝阑写清词美。看千行、珠玑流转,光盈蛮纸。苏室才吟残腊句(原注:承录示东坡生日诗及和余除夕之作。君所居曰:步苏诗室)。瞬见绿阴如水。春去也、人犹居此。褪尽生花江管脱,怕诗人、漫作云泥拟(原注:君和余句云:诗才无敌有云泥,读之愧甚)。今昔感,一弹指。
《林少穆先生在伊江接余诗函,赋金缕曲见酬,次原韵答寄》:
浪学僧齐已,放吟怀,打包行脚,秦关燕垒。谁谓大罗天上客,犹自抛离乡里。笑太白,青天跨鲤。剩诩扪参雄蜀道,敢西天,右角探臇觜。公数辈,拍肩起(先生与邓嶰云制军、文一飞河帅先后戍伊)。
蛙吟争及鸾吟美。况飞来,清词金镂,音流蕉纸。迁谪怜余同寄迹,咫尺一方葭水。公莫叹,人何堪此。过迨相随同觅句,(先生录其两喆嗣,听孙聪彝、拱枢心北《东坡生日诗》见示)肯骚人,不把坡仙拟。今与古,试轮指。
林则徐和黄濬两词,今天看来真的判若云泥。黄词为迁就韵脚,颇见牵强。但是这两首词作,即便是删却注释,也不会影响读者对全词的理解。
笔者所作诗词,大都没有自注。有自注的诗词,也在模仿前贤,倘若删却自注,也不影响诗词大意。如《新型肺炎期间,获多国援助感赋》:
人类难关费运筹,抗灾彼此泯恩仇。
一时援手行天道,万国同心共地球。
傲雪红梅无减色,乘风黄鹤正加油。
元宵我把高空月,远送清光照五洲。
注:梅花为武汉市花。
这是今年2020年2月写的一首诗。诗中,颈联用了“红梅”对“黄鹤”,主要是迁就工对中的“颜色词”相对。注释为“梅花为武汉市花”。如果没有这个注释,也不会影响读者对诗意的理解。只是泛泛的“红梅”,就和武汉联系不够紧密,略显诗意寡淡。
古代的人在诗中如果引用前贤的诗句,一般都注上出处,以示“诚实”,免得让人说成“偷诗”,比如“太白句”“坡句”之类。但是词,如果引用前贤的诗句,则不加注释。比如唐人钱起的《省试湘灵鼓瑟》中“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两句,宋人滕宗谅、秦观《临江仙》词的煞怕,都用原句而不加注释。秦观写的是:
千里潇湘挼蓝浦,兰桡昔日曾经。月高风定露华清。微波澄不动,冷浸一天星。
独倚危樯情悄悄,遥闻妃瑟泠泠。新声含尽古今情。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
究其原因,当是宋代曲谱尚在,不能演唱中停下来说明。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词作者认为,原句都是名句,无须注释。
我的词作也有注释。如《水调歌头·骆临海祠感怀》:
行役风霜久,新月照边秋。身披雪影东去,笔下带寒流。讨武檄中浓墨,灵隐寺中佳句,今古豁吟眸。自别天山后,一笑扫闲愁。
报主心,功名事,已休休。阳关万里西指,君可再回头。紫塞貔貅列阵,碧落飞机奋翅,大漠绿田畴。明日还须我,唱向亚非欧。
注:首二句为骆宾王《久戍边城有怀京邑》《夕次蒲类津》原句。蒲类津,今新疆巴里坤。
“首二句为骆宾王《久戍边城有怀京邑》《夕次蒲类津》原句”,这样的注释,意在说明我的“诚实”,不敢掠前人之美,也暗藏一点儿学者“博学”的炫耀。其实这个注释,也是可有可无的,之所以保留下来,是为了注释中的注释:“蒲类津,今新疆巴里坤。”对于读者来说,都知道骆宾王,也知道巴里坤。但是知道骆宾王到过巴里坤的人却不多,知道唐朝的“蒲类津”就是今天的“巴里坤”的人更少。所以,我保留了这个注释。
有关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的诗作,我都不作注释。如2016年在徐州写的两首律诗:
丙申春登戏马台
两千年后又春风,我下天山指顾中。
逐鹿已亡秦二世,沐猴遗笑楚重瞳。
鸿门宴失机心浅,戏马台留幻梦空。
啼鸟也知如许恨,林间叫破夕阳红。
放鹤亭中作
当时一笑傲君王,道士清闲太守狂。
世上由人分楚汉,亭中待我拜苏张。
文章能伴江河老,襟袖犹藏岁月长。
白鹤不归惆怅久,西山缺处正斜阳。
前者题作《丙申春登戏马台》,我没有出现前人的“题下注”,说明戏马台在什么地方。读者如果真想读懂这首诗,戏马台一词,在手机上一查便知,故而无须自注。时代不同了,自注的内容,也应当有所改变。至于“逐鹿”“沐猴”“楚重瞳”“鸿门宴”,一是手机上可查,不必注出。二是如果没有读过《项羽本纪》或是没有看过楚霸王的电影、戏剧,就是注释了,有些读者还是看不懂。诗词用语,最好通俗,使作者和读者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情感交流,但是也不能要求作者每首诗都能“老妪能解”。今年2020年10月,马拉西亚邓莉璇女士,为此诗谱曲,由马拉西亚陈泳錥先生演唱。在手机上传播,点击者颇多,说明看到此诗的读者在理解上没有障碍。
后者《放鹤亭中作》,如果读过苏轼《放鹤亭记》的读者,当然懂得这首七律的含义。这首诗,在民间组织的诗赛上,还侥幸获奖,说明读者对此理解没有障碍,起码在知识分子的读者看来,此诗尚未落下乘。
笔者以为,诗词创作,最好不加自注,或是少加自注。诗词中或是诗词后有大量的文字作为注释,颇感累赘。如果删却自注并不影响诗意的完整,那就要考虑这个自注是否有存在的必要了;如果删却自注就不知诗意所云,那就要考虑这首诗是否有存在的必要了。
笔者看到刊物上,有些诗友的诗词自注过长,有的自注超过正文,甚至几倍,又不属于上面提到的纪昀和萧雄那种情况,这样的注释,似乎没有必要。更有甚者,有些诗友用了一些生僻的字和词,再给这些字和词,注上音然后加以解释,颇感滑稽。汉语同义词、近义词甚夥,换个字词就能解决。还有些诗友,在没有约定俗成的情况下自造词汇,然后再加注释,也是不可取的。如果在作品中用一些冷僻的词汇或是典故,而后再加自注,窃以为这种作法,要么是在炫耀自己的才学,要么是在轻视读者的智商。
以上文字,颇有“老王卖瓜”的味道。星汉在此,只是谈谈自注的体会,尚无哗众取宠之心。不当之处,还请方家指正。
【作者简介】星 汉,姓王,字浩之,1947年5月生,山东省东阿县人。新疆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中华诗词学会发起人之一,第二届、第三届副会长,现为顾问;新疆诗词学会创建者之一,现为会长。公开出版有《清代西域诗研究》《天山东望集》等20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