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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诗词学会印发落实“精品创作年”工作指导意见
2024-05-13 11:10   中华诗词学会

5月7日,潍坊诗词学会会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关于落实“精品创作年”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各县市区诗词学会(协会)、诗社,直属机构。

中华诗词学会会长周文彰在五届四次理事会上的讲话中提出,要把习近平文化思想在中华诗词界进一步贯彻好、落实好,调整工作着力点,把诗词精品的创作筛选推介作为近两年的工作重点。潍坊诗词学会围绕如何落实周文彰会长的讲话精神展开了热烈的学习讨论,各内设机构负责人纷纷提出设想、建议和计划措施。经过梳理归纳,并经会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形成该《意见》。

《意见》包括三个方面主要内容:

一、诗词散曲一体两翼,共同发力,齐头并进,以编辑工作为龙头,抓实抓好“精品创作年”相关措施。

二、重视评论工作,强化评论引领,提高会员鉴赏水平,助推 “精品创作年”方案的贯彻落实。

三、系统推进,“五动”并举,重点突破,促进精品创作。《意见》还对诗词散曲创作、评论、编辑、发表、培训等具体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规范。

《意见》提出,要大力营造良好的创作环境,促进人才脱颖而出,走向全市、 全省、全国,努力开创诗词精品创作工作的新局面。

(潍坊诗词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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