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要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伟大号召,密切配合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浙江省四条诗路文化带及宋韵文化传世工程建设,进一步振兴中华诗词,大力弘扬传统文化,发现优秀青年诗词人才,培养诗词后备力量,省诗联学会决定举办第七届浙江省“青春诗会”征稿及评选活动,希望各诗社及广大诗友们一如既往地给予宝贵支持。现将本届活动征稿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浙江省诗词与楹联学会主办,学会青年部负责承办具体事宜。
二、征稿范围
浙江籍或长期在浙江定居、学习、工作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青年诗人均可报名参加(限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征稿内容形式和要求
根据省社科联指示精神,今年活动征稿拟分为“创作类”和“评论类”:
(一)创作类:每位应征者发送10首中华传统诗词(诗、词、曲)至指定邮箱,不接受新诗。其中:第1首必须是以“文旅融合发展”为主题的作品,第2-3首必须是现实题材作品,其余第4-10首内容不限。要求格调高雅,积极健康,内容丰富、感情真挚,不得抄袭。必须符合传统诗词格律,新旧韵均可,但不得混用,新韵请注明用韵依据。
(二)评论类:每位应征者发送2篇诗词评论类论文到指定邮箱,其中:第1篇论文必须为结合诗词运用的现实题材,第2篇诗词论文内容不限。要求观点正确,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论据充分,论述严密,不得抄袭。
(三)两类征稿具体要求:
1.投稿只接受电子版,小4号字宋体排版,标题加粗。其中:
(1)创作类:律绝两句一行,词、曲连排,过片空两字;投稿不足10首的,不进入评审;多于10首的,按前10首评审;分成人组、学生组两组。
(2)评论类:论文题目下应加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部分按以下序号顺序:“一”“(一)”“1.”“(1)””①”,正文最后是结论部分,文后附参考文献,原则上字数1000~10000字。
2.本人100字以内诗词观一则;
3.出生年月(限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工作单位和职务;
4.姓名、详细通信地址及邮编、电话、电子邮箱;
5.身份证照片扫描件(正反面);
6.非浙江籍诗友请提供单位证明“在浙江学习、工作三年以上,同意参加第七届浙江省‘青春诗会’征稿”的盖章影印件。
四、征稿截止时间、投稿邮箱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投稿邮箱:879104618@qq.com。
五、评选及推广
省诗联学会将成立评委专家组,分别对这2类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束后根据最终评选结果将在学会会刊、微刊进行专题展示。获奖者将有机会应邀参加第七届浙江省“青春诗会”颁奖活动,并优先推荐加入省诗联学会。
浙江省诗词与楹联学会
2024年11月11日